
《绿色采购合约书》
表单编号:AD-TY-4-PO-011-X V3.0
绿色采购合约书
甲方(买方):安道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等公司)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为确保双方利益,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
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
乙方购买产品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约,双方同意条款如下:
一、 产品内容
1.1产品之名称、代号、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质量、属性、交货日期、地点、运送、
包装、验收、质保及其它应注意事项,均以本合约所称之订单或报价单内容为准,其
未记载或记载内容与本合约相抵触时,依本合约之规定执行。
二、 产品订购
2.1甲方将以订单形式通知乙方订购本产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订单 48 小时内回复甲方,
逾期未回复视为乙方接受该订单之全部。
2.2订单将载明下列事项:a.产品型号及规格;b.订购数量及单价;c.运送方式;d.交货日
期;e.交货地点;f.包装方式;g.其它必要之指示。
2.3如有急单之情形时,乙方应于甲方以电话、微信、邮件或传真先行向乙方订货后 24 小
时内向甲方确认,甲方将于 48 小时内补寄订单给乙方。
2.4订单之通知/确认方式:以微信、传真、邮件等任一方式为之。
三、 价格及付款
3.1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告知目前产品及原料之市场行情,乙方需如实披露。
3.2甲方以本合约第二条之方式向乙方订购产品,当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乙方同意依调
降幅度调整产品价格:a.因任一方之建议而变更或修改本产品之原材料、制造方法、
程序使成本降低时;或 b.原材料成本降低时;或 c.市场行情本产品价格下跌时。
3.3乙方严格按照约定的价格提供产品,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
对于乙方提请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订单或合同,乙方按原订单或合同向甲方提供。乙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交货,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3.4在乙方完全履行本约,甲方领受产品、对账单、发票并核实无误后进行货款支付,付
款期限以订单所定付款条件及甲方付款流程为准。每月结算时间为上月 26 号至本月
25 号。
3.5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因乙方产品导致甲方客户端使用过程中反馈问题及投诉的情
况,乙方了解并同意基于对产品品质管控之需要,对因不良品退回与更换之需要,甲
方有权暂停对账和延迟支付货款至双方协商沟通并签署解决问题之方案后,恢复往来
对账与货款支付工作,且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
3.6乙方需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开立合法有效的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开票内容应在其经营范
围内、不虚开发票、随意作废发票等。如果乙方有开立发票不在其经营范围内、未经
甲方同意作废已开具的发票、向甲方虚开发票或者乙方向其他客户虚开发票而连带甲
方协查等情形,乙方需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额损失、国家机关处罚等,
乙方还需支付双方年度交易总额的 20%作为违约金。